Thursday, November 08, 2007

Valley of Vision

Our longtime friend at the Forum, Edward Sim aka Gummiebear (one of my all time favorite childhood cartoons!) just started a blog called Valley Of Vision, translating excellent materials in Mandarin and already it looks very promising. He translated the following from Carson's preaching notes:

权柄与耶稣基督有关
真理并不一定产生信心,也有可能导致不信。我将真理告诉你们,你们就因此不信我。 (约翰 8:45) 这节经文令人惊讶之处,在于真理与不信的关系。因为耶稣将真理告诉犹太人,导致了他们的不信。


许多的哲学可能将真理分成两种:Propositional(表示真理是可以以各种命题一一阐述)
或者 Personal(表示真理是生活化位格化的)。虽然在约翰福音里,基督曾将宣告“我是真理!…”,但是这只是仅仅一次罢了。反之,在约翰福音里,有8次类似“若非你们相信。。。(某个命题)。。。,你不能得救”的句子。基督徒可以相信真理既是Propositional, 也是Personal的,不需要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。


圣经的清晰(Claritas Scriptura)

圣经是清晰易了的。这个教义的形成或多或少受到历史时代的影响。此教义强调的最强时,正是宗教改革更正的时期。当时的罗马天主教已经形成了解经必须通过天主教的训导权(Magisterium)。天主教此教义的形成,给予的原因是圣经过于难懂,如果让一般信徒自己解经,将会造成混乱和分歧。改革宗的先驱们极力反对,因为这样无疑把教会的权柄放在圣经之上。教会应该伏在圣经的权柄底下。

后现代主义带来冲击。硬派的后现代主义者强调一切,根本上来说,是未可知的。因为我们的有限,我们看待任何一样事情都是有观点的(Perspectivalist)。如此,我们没有人能够掌握确实的知识。基督徒可以承认自己的有限,也同意每个人都是有观点的局限。唯有神不受观点的限制,因为神是全知的。但是,基督徒不需要因此而就同意说我们未能掌握确实的知识。尤其是因为经文常常提到,神如此说是要我们知道之类的言语。因此,我们能够有确据地知道认识,是圣经已经假设的前提。

圣经的清晰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经文都一样清楚,所有的解经家有同等的恩赐,所有的解释都正确。也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教师,因为圣经清楚显示神将教师赐给教会。但是教师的权柄是伏在圣经之下的。 圣经是人人皆有可能理解的,并非某小群人的专利。认识圣经的途径是可以学习传授的,不是任何一种说不出的奥秘或魔术。